过期药物不能吃,这已经是个众所周知的常识。但是,对于一些液体药物,比如儿童退热药,如短期内无法用完,究竟可以储存多长时间,开封后是否可以使用到药物标识的有效期,可能很多人都无法清晰地回答。


关于“退热药开封后是否可以使用到药物标识的有效期”这个问题,微博上有一些医学专业人士及母婴育儿博主曾进行过一些友好的讨论,本文选取了部分论点和论据予以呈现。


 / 支持方观点 / 


「开封后可以使用至标识的有效期」


@儿科医生王师尧:


对乙酰氨基酚(泰诺林)“建议保存在冰箱里(应该是4度),开封以后可以保存6个月。如果保存在室温下,只有3个月”。


布洛芬“建议保存在室温,而不是冰箱里,开封后保存时间是3个月”。


参考依据:“没有找到相关文献,这是和药剂师讨论过的结论”。


补充论点:“按道理,厂家生产的药物给出来的保质期是把打开来用计算在其中的,也就是说理论上都是可以用到保质期。但是,因为保存方式、使用时打开关上这些操作的影响是不确定的,所以,大英帝国推荐加了防腐剂的液体药品开封以后保存6个月后就扔(也可能是3个月)”。


参考依据:NHS: STORAGE, STABILITY AND IN-USE SHELF-LIFE GUIDELINES FOR NON-STERILE MEDICINES


@儿科医生付亦男:


“问过生产商,官方回复是药物做过严格稳定度测试,在有效期内可以安全使用。”


参考依据:厂商回复。


@真实中的谎言:


“现在的说法是:开盖后可以用到保质期结束或3-6个月或一年内用完(哪个先到期执行哪个)。现在市场上的美林和泰诺林应该不是“糖浆”,所以“一个月”的限时也没有道理的。”


参考依据:“@儿科医生付亦男 @冀连梅药师 都问了相关制药厂;@儿科医生王师尧 问了新加坡的药剂师;请教了@药师阿卡;美国的一种布洛芬产品的说明书,里面明确说的是‘开封后12个月用完’,这个说明书应该是FDA批准过的。且这个牌子的布洛芬每瓶含量高达500ml,如果两周甚至一个月用不完即丢弃的话,这种药厂的大容量包装显然是逆天的不合理。”


 / 反对方观点 / 


「标识的有效期≠开封后保质期」


@丁香儿科医生范运柱


“一个没开封过的药品,如果不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贮藏,都不一定能稳定地放到有效期;更何况一个多次开封过、吃过、甚至可能被污染过的溶液药物?开封过后的药品更多是要考虑污染情况、贮藏条件。3个月是做过研究的,但是放到有效期是随口说的。”


@儿科大姚(卓正医疗姚跃医生):


“大部分糖浆类或混悬液类的退热药都自带有带刻度的吸管或量杯,如果没有,请使用无污染的喂药器或者注射器量取准确的剂量。取药后,要马上关上瓶盖,并且归位收纳,不要随意摆放。”


“退热药需要保存于常温阴凉干燥处,开封后有效期为1个月。不能放在冰箱中保存,因为冰箱内湿度较高,可能会破坏药物成分。另外,所有药物都要存放在家中安全的位置,避免孩子误取误服。”


 / 几点思考 / 


学术问题的探讨,有时候不一定是非黑即白的,因为循证医学的“光”,迄今为止并没有照亮每一个角落,lights and shadows(阳光与阴影)永远是并存的。辩论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得到结论,而是思辨的过程,能让药物使用者有所获益。


▍ 厂商回复不能作为学术探讨依据


2013年@冀连梅药师 曾发过一个微博,对液体退热药的评论是“根据药厂的回复,取药时无污染、用后立即旋紧瓶盖、室温阴凉处放置可以保存到药瓶上的有效期”。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卓正诊所也曾咨询过厂商,回复大致都是“药物没有数据支持说开启后能用多久,最好是即买即用,因为对于环境和储存条件以及有无污染都无法判定,所以厂家没有相关指引”。


厂商对于学术问题的答复,并不完全一致。退一步说,即使一致,如果答复无法提供实验证据,最多等同于专家意见,没有建立在证据上的专家意见在循证医学中,可信度是比较低的。


图片来自Medsci


▍ 没有研究数据的指南是没有“灵魂”的


前文提到的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英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关于药物储存、稳定性及有效期的指南,也有提到,通用规则对于液体药物开封后的使用期,3-6个月以内会更为适当。如果是糖浆制剂,由于缺乏信息,谨慎建议2周的使用期。


如果较真,再去看NHS指南引用的文献,不难发现这也是一个专家共识,并没有研究数据支撑。所以,液体药物开封后3-6个月,糖浆剂2周的推荐,实际上也是专家“拍脑袋”所得,而非客观研究所得。



▍ 开封后药物稳定性会下降


NHS的另外一个指南Good Practice Guidance on Expiry Dates of Medicines中提到,“在测量液体药物剂量时,液体暴露于环境中可以引起药物污染”。


开封后,室温、光照、湿度、菌群、使用方法、开盖次数都可能影响药物的成分,成分的变化和疗效变化也不是线性关系,因此罕有人会做相关的研究,很难拥有确切的开封时间对药物稳定性影响的高等级证据。笔者窃以为,开封后药物的稳定性肯定会受到影响,大概率会导致影响药效,不然为什么不论药物说明书,还是梅奥官网上的科普,都强调密封性呢?


国外曾经有研究报道了恒定温度下地西泮和劳拉西泮片剂的药物浓度变化,结果显示,即使按规范保存,药物成分还是会随着时间的推进逐渐减少。根据药典的说明,液体药物的稳定性会比片剂要更差一些。



还有一点是值得商榷的,药物标识的有效期≠开封后保质期,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明确规定,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涂剂、涂膜剂等药物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该规定是有研究数据支撑的)。再举个例子,用于消毒的安尔碘,有效期是24个月,但是根据2016-12-27 发布、2017-06-01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开封后的失效日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是7天-1个月不等。


▍ 尚无可靠资料支持开封后使用期限


如上所述,目前并没有特别可靠的研究数据,支持开封后可以使用多久。目前国内常见的儿童液体退热药,美林(布洛芬混悬液)的配方中含有蔗糖,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混悬滴剂)的配方中含有高果糖浆,其中糖的含量是多少,是否达到了《中国药典》界定的浓度为85%(g/ml)或64.7%(g/g)的标准也不得而知。


先前有一些资料提示糖浆类药物1个月相对安全,NHS的指南则建议2周,国外有一些布洛芬糖浆开封后使用时间推荐3-6个月不等、甚至12个月的情况,况且美林和泰诺林究竟算不算糖浆类药物也尚存在争议,在没有清晰统一的标准的前提下,我们怀着对用药安全的敬畏之心,谨慎推荐开封后1个月内使用。


▍ 500ml规格的布洛芬确实“逆天”


正方论据中提到,国外有液体布洛芬500ml规格的。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确实是“逆天”了。且不谈药物开封后有效期问题,该类药物储存准则中更重要的一点被忽略了:放置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及时处理不用的药物——避免儿童误服。设计成500ml,是生怕不能剩下来被孩子误服呢——生产商啊,你可长点心吧!


www.drugs.com中布洛芬口服滴剂的相关说明


目前国内常见的液体退热药,泰诺林15ml规格和美林35ml规格的,孩子疾病发热时基本3-5天就用完了,泰诺林100ml规格的,大孩子每次使用量5-10ml不等,基本上也就是10-20次的量,哪怕每次病好了就废弃,也不存在过多的浪费情况。


小结


循证医学创始人之一、国际著名临床流行病学家David Sackett教授曾定义循证医学为“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研究依据,同时结合医生的个人专业技能和多年临床经验,考虑病人的价值和愿望,将三者完美地结合制定出病人的治疗措施”。对于今天讨论的问题,从循证医学的角度来说,由于没有高等级的证据,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大家各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得出了不完全一致的观点,这是非常正常的情况。从笔者的角度来说,还是建议家长对这种药品即开即用,毕竟一瓶美林或者泰诺林的价格并不昂贵,完全没必要因此承担药物污染或者变质的风险——即使这个风险很小。


感谢冀连梅、练晓珊药师,林汉炼、姚跃、王萍、李陶、杨伟洪医生,在本文撰写过程中提供的文献支持和友好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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