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让人愤怒的新闻:
湖南郴州再出“假奶粉”事件,多名孩子喝“营养奶粉”喝出佝偻病。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郴州永兴县多名患儿家长投诉,称自己的孩子颅骨突出成了“大头娃娃”,还有孩子不停用手拍打自己的头部。
医生诊断这些孩子均患有佝偻病,缺乏维生素D,营养不良,部分患儿生长迟缓。
而这些都源于一个名为“倍氨敏”的奶粉。
孩子家长说,孩子因为牛奶鸡蛋过敏被医生建议喝氨基酸配方奶粉(特配奶粉)。于是来到某连锁母婴店购买了店员推荐的“倍氨敏”深解水解蛋白质的奶粉。
两年里,其先后从这家店购买了89罐奶粉,奶粉298元一罐,共花费2万6千多元。
就是这款“奶粉”↓
家长说自己也曾提出过质疑,因为奶粉外包装上写着“蛋白固体饮料”,但是店员解释说,蛋白固体饮料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
家长称,自从孩子服用这款“奶粉”后,身上湿疹、咳嗽连续不断,前额凸出,还经常拍脑袋。去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患有佝偻病,严重的话会影响孩子肺部发育。根据孩子的生长曲线,服用期间身高体重都停止发育。
父母应该都知道,佝偻病是一种慢性营养缺乏性疾病,被称为孩子身高及发育杀手。
作为家长,听到这样的消息,彻底崩溃了!自己花高价买来的“奶粉”,居然害了孩子。
直到去年,家长才找到答案,原来这款“倍氨敏”深解水解蛋白的奶粉不是奶粉,而是一款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冒充奶粉的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作为家长,咱们自己首先要擦亮眼睛,懂得分辨。
什么是固体饮料?
它比普通婴幼儿奶粉生产标准还要低!对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基本营养物质没有任何规定。
而且不需要通过国家普通婴幼儿配方注册,也不是按婴幼儿食品生产标准的。
什么是特殊配方奶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目前,我国出台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三个安全标准来管理特医食品。
自2016年奶粉实行配方注册制后,我国婴幼儿奶粉参考药品管理,必须先向国家提交配方注册,国家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生产,每款配方都有自己专属的配方注册号。
前面我们提到,出事的孩子对牛奶鸡蛋过敏,所以需要喝特殊配方的奶粉,那家长应该如何辨别呢?
记住这3个关键点。
看奶粉名称
看适用人群
看国食注字号
小TIPS:《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YP代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而特配奶粉则是以TY代表,认准TY开头的国食注字号。
如果孩子体质特殊,家长一定要去医院确诊,遵医嘱并在正规渠道购买名副其实的特配奶粉,千万不要偏听偏信。
孩子健康无小事,愿悲剧不再发生。
参考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